新农村首页地图
| 首页 | 新闻 | 旅游 | 娱乐 | 房产 | 宽频 | 汽车 | 女性 | 健康 | 宠物 | 教育 |
| 家校E通 | 金色商圈 | 邮箱 | 视频 | 游戏 | 家装 | 家居 | 招贴 | 二手 | 播客 |
| FLASH | BBS | 电影 | 两性 | 冲印 | 医疗 | 财经 | 票务 | 美食 | 棋牌 | 音乐 |
商丘市 | 睢阳区 | 梁园区 | 柘城 | 宁陵 | 民权 | 夏邑 | 虞城 | 睢县 | 永城
关注品种   当日行情   农业要闻   供求信息   进城务工   涉农政策   专家在线答疑   新入网村   新VIP会员   田园论坛
搜 索:  
 
  一村一品
  一村一业
  名景
  名产
  名品
农 业 热 点
 
农 业 要 闻
 
您当前位置 :新农村综合信息网 >>信息内容
中央研究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发表日期: 2008-04-30
 
 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天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会议认为,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和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变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关于新农村综合信息网 | 广告服务 | 服务声明 | 联系我们 | 在线客服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c) 1997- 2007 商都 all rights reserved
文网 文〔2004〕0069号 豫ICP备05013576号
欢迎广大用户投诉举报淫秽色情信息,举报电话为10060-4